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公告
(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019年10月01日發布的公告,現就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廣西屬於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305分。
二、申請辦法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於2019年10月0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後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三、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於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領地市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
(四)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姓名變更的申請人員,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材料原件審驗後退回。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由各市司法行政機關另行通知。
廣西各地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谘詢電話如下:
南寧市 0771-3860228 3860026
柳州市 0772-3866271 2807385
桂林市 0773-2850793
梧州市 0774-3820565
北海市 0779-3156537 3156536
防城港市 0770-2821480
欽州市 0777-2855520 2837193
貴港市 0775-4555352
玉林市 0775-2908699
百色市 0776-2868098
賀州市 0774-5136560
河池市 0778-2109136
來賓市 0772-4236208
崇左市 0771-7968373 7968444
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 0771-5849116 5849236
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
2017年6月21日